成都出台指导标准,办民办培训机构有啥准入门槛?

2017-12-12 22:00:31来源:川报观察编辑:文瑾记者 江芸涵

为促进培训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成都市政府批复同意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成都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

《设置指导标准》具有五大亮点

安全居首。《设置指导标准》突出强调培训机构的场地应当符合规划、安全、卫生、环保等有关规范要求,依法通过相应的房屋安全鉴定、消防安全检查(备案),并对生均面积、走廊面积、班额等均有详细规定,为改善培训机构的办学环境具有重要的政策导向意义。

契合需求。将营地教育、互联网在线教育的相关许可、认证、师资等标准纳入其中,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体现了培训市场的行业动态和人们未来的培训需求增长点,能够给其他省市制定相关标准提供启发和参照。

关注信用。《设置指导标准》要求董(理)事、监事及营利性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不能为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人名单的个人、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规定校长应当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等。

因地制宜。《设置指导标准》将培训机构设立的硬性量化指标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本指导标准为基本标准,各区(市)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为区(市)县教育审批部门合理实施行业准入和弹性监管预留空间。

赋予活力。《设置指导标准》据实确定了场地面积,降低了开办资金,从教资格采纳了国际认证和行业资格,为教育培训产业健康发展开辟更大空间。

已责令909所机构限期整改

今年9月1日,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先证后照”,改变了过去“证出多门”的现状。

成都被誉为“培训第四城”,全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近千所,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11月15日,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发布通知,全面清理举办、承办、协办违规竞赛活动,明确提出“三大禁令”,进一步优化教育生态。

本月初,成都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已启动全市民办教育专项督查,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为重点“回头看”;市教育局已推出门户网站民办教育专栏“曝光台”,将及时通告违章“黑名单”。

目前,全市累计查勘3094所机构,查实1470所有照无证类机构、815所无照无证类机构,下达340份整改或处罚通知,责令909所机构限期整改(其中210所机构停业整顿)。

学而思、新东方、嘉祥九思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培训机构,终止了原计划在蓉续办的第七届学而思杯赛、第十届新东方杯“万人测”、第三届“寻找数学王”等违规赛事,叫停了教育咨询公司借助在蓉高校场地举办的“联合杯”和“华罗庚金杯少年数学邀请赛”成都赛区等违规赛事。(记者 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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