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评职称 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2018-04-10 09:28:31来源:成都日报编辑:吴娜记者 王雪钰

原标题:我省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评职称 外语和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据介绍,为始终贯彻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不断探索改革,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7年底,全省具有各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共329万人。

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转变政府职能,向用人主体放权,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实施意见》的出台,推进了我省人才评价机制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更快发展。

完善职称制度体系

全部职称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

据介绍,我省将通过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完成所有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修订完善工作;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职称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标尺,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阶梯和通道,承担着引导和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能力素质的重要功能。要完善职称制度体系,横向上,适时调整、整合职称系列,优化专业设置,形成职称专业动态更新机制;纵向上,打破“天花板”,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

明确对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

着眼破解“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以及与外语、计算机与职称挂钩等问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厂房及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专业技术人才“凭实绩论英雄”。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实施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职称评价依据。

开辟“绿色通道”

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

据悉,《实施意见》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各类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职称。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紧密结合,促进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强化职称竞聘上岗机制,强化聘后考核管理,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同时,转变政府职能,向用人主体放权,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经开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同时,面向高新区、开发区等专业技术人才聚集区,积极推行职称申报评审“一站式”服务。

本报记者 王雪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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