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新增绩效考核

2018-10-09 09:12:07来源:四川日报编辑:吴娜刘磊 记者 江芸涵

改革亮点:关注人才培养的“质”

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新增绩效考核

近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属本科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我省27所省属本科高校财政拨款将分为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两部分,不再简单地以学生人数为资金拨款的主要计算依据。

为何要改革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新拨款制度的亮点在哪里?省教育厅、部分省属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刘磊 本报记者 江芸涵

变化:从重数量到看质量引导高校内涵式发展

“改革预算拨款制度,就是要引导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加快内涵式发展。”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06年,我省将高校拨款模式从“基数加增长”改革为生均拨款制度,即按学生人数、生均拨款定额计算安排财政拨款,此后不断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特别是2012年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财政累计新增资金114亿元,将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大幅提高到12000元。

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增强了高校运行和保障能力,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生均拨款制度以学生人数为主要计算依据,缺乏对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引导,导致一些高校盲目做大,做强做优的动力不足,难以适应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乐山师范学院财务处处长余立认为,以前我省拨款机制主要以学生人数为绝对参考指标,重视“数量”。本次改革强化了绩效考核,针对高校社会服务职能,对“人才培养”“科研研究与文化传承”“社会服务及国际服务”“办学条件”“依法治理”等五项一级指标进行评比考核,对我省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亮点:融入“绩效”理念考核指标紧扣高等教育功能

“新的预算拨款制度真正融入了‘绩效’理念。”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刘东看来,这有利于提升全省高等教育资源配置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有限教育经费的最大效用,推动高校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的拨款办法主要以学生人数为计算依据,对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引导性不够强;新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积极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客观、导向清晰、讲求绩效的拨款制度。新制度构建了全新的拨款架构,将拨款划分为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基础拨款保持稳定;绩效拨款通过指标体系量化评分分配,指标体系根据高等教育新时期基本功能构建,共5大类、17个二级指标、45个具体量化点。

这些绩效考核指标突出高等教育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体现人才培养与省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相对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及国际交流合作、办学条件和治理工作等考核因素进行量化。下一步,我省还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使其更加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新机制还采用相对指标考核,设立进步奖励,体现“自己和自己比”。从2019年起,根据各高校排位位次的变化,给予奖励或扣减,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激发高校努力创先争优。

落实: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财务管理

据悉,为保障新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落到实处,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促进高校不断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水平。

两部门明确要求,各高校要按规定全面推进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高校实施的审计和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西南石油大学财务处处长何涛表示,高校将进一步强化内部财务管理,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在学校内部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绩效预算拨款管理办法,并实施预算绩效评价与评价结果反馈运用,切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刘东建议,在保持高校财政拨款总量动态增长的前提下,首先应当满足各高校基本教学科研所需的各项经费,在此基础上引入绩效因子,对重点扶持的学科方向,在经费上给予重点支持。这样,既保“面”上的基本需要,又推动“点”上的特色发展。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