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取消 留学服务与权益如何保障

2017-03-17 11:39:01来源:中国教育报编辑:吴娜记者 黄金鲁克

原标题:行政审批取消 留学服务与权益如何保障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国家相关部门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进行认定的做法。取消了行政审批后,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3月13日,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会并介绍了留学中介资格行政审批取消后的系列措施,以保障出国留学人员在中介服务中的权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秘书长鄂学文表示,系列措施包括推出留学中介服务示范合同等一系列自律规范,加强规范与引导,推出行业白名单,出版《中国学生出国留学指南》,以加强基本知识普及等。

2016年我国出国留学生54.45万人,其中92%为自费出国人员,成为我国留学的主体。为最大程度地保护出国人员的权益,上世纪末实施较为严格的资质准入政策,在中介服务的资格审批上增加教育部门的前置审批环节。截至废止之前,全国累计审批合法中介700余个。这一制度在很长时间内对留学中介服务的规范以及广大留学人员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出国留学越来越常规化、信息越来越对称的今天,中介资格前置审批的必要性越来越低。2010年起,中介资格审批下放地方教育部门。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国家相关部门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做法。

取消了留学中介资格行政审批,并不等于放任中介服务的监管。鄂学文告诉记者,为充分发挥《决定》提出的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作用,促进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推出了一系列行业自律标准与活动。

首先,推广使用《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在教育部指导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牵头修订了2004年发布的标准示范合同。2017年1月1日,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示范文本》。

为了加大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将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行业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中及时发布使用《示范文本》的机构名单,优先向社会推介使用示范合同的中介机构,通过示范合同,确保基本服务权益。

其次,建立留学服务行业从业机构标准体系,推出行业白名单。取消审批后,不可避免导致各类中介服务机构鱼龙混杂。为了更好地规范留学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和工作人员工作流程,由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等机构共同起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正式发布了《留学服务术语》与《留学中介服务规范》。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还建立了留学服务行业从业机构诚信体系,并在相关官网上适时推出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白名单。在白名单内的机构遵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并遵从《留学中介服务规范》进行服务。

鄂学文表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如消费者选择名单内的留学服务从业机构提供服务后,还将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推出的留学中介服务调解服务,消费者可登录相关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投诉信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将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定期点评。

据了解,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目前正在牵头起草《留学中介服务质量评价》国家标准,并将适时推出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评价认证体系。

再其次,发布年度留学服务指南,加强留学从业人员的培训。为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指导消费者选择学校以及留学中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还将在近期发布2017年度《中国学生出国留学指南》。

同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还将加强留学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以提升留学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鄂学文表示,目前,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会已联合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推出对英国留学咨询顾问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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